甲方(委托人):
身份证号码/护照号码:
联系电话:
联系地址:
乙方(受托人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联系电话:
联系地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委托事项
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相关事宜。乙方为甲方提供前往_(国家)的留学咨询、院校申请、签证辅导等服务。目标留学层次为_(如:本科、硕士、博士、语言课程等)。
第二条 乙方服务内容与义务
1. 提供留学目标国家、院校及专业选择的咨询服务;
2. 协助甲方准备并审核申请院校所需的材料清单;
3. 指导并协助甲方完成院校申请,并在申请过程中与院校保持沟通;
4. 提供签证申请的材料指导、表格填写辅导及面试培训;
5. 协助甲方进行出国前的行前指导(如住宿建议、机票信息、体检须知等);
6. 其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与留学申请相关的服务。
乙方应勤勉尽责,按照行业标准及约定内容提供服务,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申请进展。
第三条 甲方义务
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中介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元(大写:_)。
2.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签订当日,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,计人民币元;
(2)甲方收到任意一所本合同约定范围内院校的录取通知书(无条件录取或条件录取)后日内,支付第二笔服务费,计人民币元;
(3)甲方获得留学签证后日内,支付尾款人民币_元。
第五条 退费条款
第六条 违约责任
第七条 免责条款
因战争、自然灾害、疫情、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,或院校招生政策、签证政策突然变更等非双方可控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后续事宜及费用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九条 其他约定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:
1. 服务项目明细及收费标准
2. 目标院校名单及专业列表
(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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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0 12:45:05